危險品海運出口操作流程
标簽:危險品運輸
危險品海運出口操作流程
一、訂艙
需要提前10工作日将以下3份文件傳真到相(xiàng)應公司
海運托書(shū);
危險品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;
包裝危險貨物技術說明書(shū);
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(MSDS)
注1:托書(shū)上注明中英文品名、箱型、危險品級别(CLASS NO.)、聯合國危險品編碼( UN NO.)、貨物包裝、以及特殊要求,以方便申請艙位和危險品申報;
注2:如果涉及到轉運,需要向船(chuán)公司确認中轉港是(shì)否有限制;
二、提供申報資料
提前7個工作日(非進口桶提前4個工作日)提供貨物的申報相(xiàng)關資料正本:
危險品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,注:不同品名應一一對應;
包裝危險貨物技術說明書(shū);
注1:根據以上單據,并按照正确的數據、品名、箱型等到海事局進行貨申報,然後再根據貨申報單和裝箱證明書(shū)等送船(chuán)公司進行船(chuán)申報。
注2:對于循環使用的裝運桶,需在貨申報前辦理暫時進出口申請,需提供用途說明(爲什麽要用進口桶),提供貨物的CLASS類别和UN編号,數量、毛重都要正确,要出貨人公司敲公章向海事局申請。
三、提供報關資料
提前3天提供出口報關相(xiàng)關資料正本:
核銷單; 發票(piào); 裝箱單; 報關委托單; 出口報關單;
貨物的情況說明書(shū)(出貨人需書(shū)面介紹此貨的用途,以及具有的特性等);
注1:根據以上單據,并根據貨申報單、箱封号等進行報關。
注2:暫時進出口的辦理,除以上單據外還需提供針對暫時進出口貨物的情況說明,如有保證金收據也需提供。
四、裝箱進港:
由于危險品是(shì)船(chuán)邊直裝,所以一般是(shì)在船(chuán)開前3天裝箱。
裝箱分兩種方式:
貨主自行送貨至危險品倉庫内裝,貨主需在船(chuán)開前3天内把貨物送到貨代公司指定的危險品倉庫;
到工廠裝箱,貨主需提前準備好貨物,貨物裝箱後一定要在集裝箱的四周貼上大危标,如果所裝的貨物一旦瀉漏會對海洋造成污染的話(huà),還需要貼上海洋污染标記,同時拍照取證;
注1:危險品的拖車或者内裝都必須使用具有危險品運輸資格的車隊,費(fèi)用按照等級來計算。
注2:貨申報截止時間爲開船(chuán)前48小時,所以必須在此時間前提出箱子。
注3:截止貨申報同時要提供箱封号的,所以必須在此時間前提出箱子。
五、提單确認件将在船(chuán)開前二天提供給出貨人确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