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:
《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》的最新修訂内容将對相(xiàng)關進出口企業産生直接影響。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(xiàng)關企業,需高度重視危險品倉儲、歸類、包裝、标簽、運輸、隔離(lí)等要求,特别是(shì)锂電池運輸的标志和标識新規定。同時,相(xiàng)關企業需加強與有關監管部門的聯系溝通,了解規定的具體内容和操作細則,及時采取應對措施,避免因貨物包裝、危險品運輸不符合要求造成貨物滞留或退運等情況,确保進出口貿易順利開展。
天津港爆炸事故、嘉興化工廠爆炸以及台灣煉油廠起火(huǒ)爆炸等事故的頻(pín)發,将危險品的概念一次次推到人們面前,其根源都與危險品的存放(fàng)、危險品運輸、儲存環境密切相(xiàng)關。其中火(huǒ)災和裝箱不良在與危險品有關事件中起了主要作用。
7月1日起,交通運輸部頒布的2013年第2号部令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危規》)開始施行,新《危規》對危險化學品生産、儲存、使用、經營和運輸等環節都增設了一些新的管理制度和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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